对“幼儿园弱势群体”遭受“精神虐待”现象的探析
[摘要]儿童是社会总体人群中的弱势群体。在幼儿园中,有一些幼儿因为种种原因常常受到教师冷落、忽视、威胁或恐吓等“精神虐待”,他们属于幼儿园中的“弱势群体”。本文试图从“精神虐待”的表现形式、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防止这一现象出现的对策进行探讨,希望能唤起教师对这一现象的关注与重视,以便真正地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关键词]幼儿园弱势群体;精神虐待;危害;对策
一、何谓“幼儿园弱势群体”及“精神虐待”?
在社会总体人群划分中,儿童是一个弱势群体,需要成人社会、政府、社会团体给予特殊的关照;在人的发展阶段上,儿童所处的是一个人成长的初始阶段,是未成年人、正在发展中的人,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与帮助。
由于儿童智力和非智力因素以及家庭、幼儿园教育的偏差等原因,在幼儿园班级或许会存在这样的幼儿,他们有的能力较差、纪律涣散;有的难于管教、心理脆弱,常受到教师和其他儿童的漠视。依据对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结合幼儿园儿童自身具有的特征,本文中的“幼儿园弱势群体”主要指易被教师忽视、缺乏教师关注或常被教师威胁、呵斥的幼儿,大致可以涵盖以下幼儿:
能力弱势群体。这些孩子在某些方面的发展逊色于其他孩子,其发展甚至与本身的年龄特征不相符合。
心理弱势群体。这类孩子性格内向,不善表达和交往,不爱在他人面前表现自己,做事小心谨慎,他们很难引起他人的注意,是教师最晚叫出名字的一部分。在外人看来,他们非常懦弱,缺乏信心,在许多师生眼里他们似乎是“弱者”。
按照上述划分,弱势群体在日常教育生活中的理解已经被窄化、固化,上述幼儿被教师认为是处于不利境地的群体。但是,作为一个丰富、宽泛、不断变化的开放性概念使用的弱势群体.应该更多地指“此时此地”处境不利的特殊群体,可能还应包含另外的类型:一是被人们认为弱势群体,但实际上并非是弱势的群体;二是人们眼中的强势群体,实际可能被置于或转换为弱势的弱势群体。相应的,幼儿园中的弱势群体还应包括:被教师认为是弱势群体,但实际上不是,以及被教师过分关注的幼儿。
“精神虐待”又称为心理虐待、心灵施暴或情感虐待,是指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有意或者无意的、经常性或习惯性地发生的导致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障碍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言行。与体罚相比,“精神虐待”往往通过言语、神态、表情等形式表现出来。“精神虐待”的后果不像体罚那样显而易见,一般具有行为目的的无意识性、行为后果的内隐性、行为后果影响的长期性、延迟性等特点。大多数情况下,凭借肉眼很难看出“精神虐待”的伤害程度如何,因而西方的心理学家称之为“看不见的灾难”。也正是因为“看不见”这个特点,它容易被教师忽视。“精神虐待”的行为影响往往会在一个较长时间内才能表现出来,其后果是对儿童、青少年后继行为的抑制,“精神虐待”在本质上是一种心灵孤立和精神遗弃。
二、“幼儿园弱势群体”遭受“精神虐待”的表现
“精神虐待”和肉体虐待不同,肉体虐待的表现形式单一,对其容易定性,后果也比较容易识别;而“精神虐待”的表现形式多样,其后果不易被识别和定性。在“幼儿园弱势群体”中,经常遇到的“精神虐待”的表现形式有:
1.期望值较低
国外一些研究表明,成人的期望对孩子的心理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罗森塔尔等人的研究发现,教师的期望是对学生的赞赏、鼓励、支持和对学生成长的关注,受教师高期望的那些学生在若干年后发展得比其他学生要好得多,因为他们感受到的不是压力而是学习的动力。在幼儿园里,教师对聪明伶俐、听话、各个方面发展得好的幼儿寄予厚望,对于处在“弱势群体”中的幼儿不抱希望或期望值较低。
例.D(调查者):w很特殊,我们教师有没有对他提出不同的教育目标?
J(教师):没有,给他提什么目标?只要他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就行了。
2.冷落、忽视
处于“弱势群体”中的幼儿相对于其他幼儿来说,属于被遗忘或被忽视的群体。有的教师总是以冷漠的态度对待这部分幼儿,甚至不许其他幼儿搭理、接近他们。
例.w没有参与老师组织的教学活动,她拿起小朋友的橡皮泥,小朋友告诉老师,老师说:“你们都不要理她。”在整个早上的活动中,w从头至尾都没有参与,老师讲课时,他趴在桌上玩,老师停下来,她有时自言自语,声音挺大。
3.威胁、恐吓
对幼儿园中的那些不守纪律或者没有按照教师的安排做事的幼儿,教师有时不是对他们进行耐心引导、正面教育,而是施以威胁和恐吓。
很多幼儿在刚入园的一段时间里都有哭闹的表现,这是正常现象,但幼儿这样的表现会给教师带来工作上的种种不便。教师应采取各种办法帮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与教师建立新的依恋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有的教师在这个过程中,缺乏耐心,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制止幼儿的哭闹。
例1.在某幼儿园的托班活动室里,刚入园的幼儿哭声一片。有的幼儿在老师的安慰下,慢慢安静下来。可仍然有一个小女孩在哭,她几乎每天都哭,而且老师的安慰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起作用,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冲着小女孩大喊:“别哭了,再哭,我就用胶布把你的嘴巴贴上。”小女孩含着泪水望着老师,虽然没有再哭出声来,可依然不能抑制自己的情绪,坐在座位上抽噎着。
例2.在半日活动开始前,教师通常会对幼儿进行“训练”,在“训练”的过程中,总有幼儿表现得令教师不满意,教师就叮嘱:“谁要是不好好表现,就不让他的爸爸妈妈来参加活动,还把他送到xx班去。”
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这样的例子还很多,甚至有些教师还要把调皮、难管的孩子“关进黑房子”,并付诸实践。诸如“还说话,再说,滚出去站到教室外面去”、“谁让你翻书了,再翻,看我不给你扔掉”之类的话经常能听得到。虽然这样的呵斥对幼儿能起到短时约束的作用,但是有的幼儿在遭受教师的责骂后,会产生不安全感,甚至对教师、幼儿园产生恐惧心理。
4.挖苦、贬低
例1.w上床后,自己脱了袜子,跪在床上玩起来。老师走过来说:“你又把袜子脱掉,你会穿吗?”他什么也没有说,依旧在床上玩着。
例2.胖胖是个调皮的孩子,他有个特点就是饭量特别好,可是这个特点却成为老师训斥他的理由。一天,胖胖在幼儿园里又犯了点“小错误”,老师便说:“你看你,像猪一样就知道吃,一点也不听话。”
类似这样的挖苦、贬低,甚至一些更让人无法接受的否定性评价和有辱人格的话语从教师口中说出,这些话语前面再加上一些“每次”、“总是”“从来”等夸大其辞、过分渲染的修饰语更让幼儿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是与众不同的“另类”。
5.过分关注
幼儿园中一些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幼儿,由于受到教师的过分关注同样会受到“精神虐待”。他们在各个方面都享有“优先权”,教师会给他们提出更多的要求,更多地提问他们,教师对他们过高的期望会使他们自我评价过高,一旦达不到目标,就会产生焦虑、恐惧的心理,给他们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由于教师的过分关注,他们在班级的“地位”也会发生变化,在某些特殊情境下,他们成为教师的”小帮手”,有时替代教师“行使权利”。这种特殊的派生地位的形成易使幼儿过于“自我中心”,进而影响他们与其他孩子的正常交往,使他们片面发展。
三、“精神虐待”可能导致的危害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理论”中,提出人类各种需要按照其重要性和发生的先后顺序,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求知的需要;审美的需要。根据“需要层次理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精神虐待”可能产生的危害有:
1.使幼儿缺乏安全感受到“精神虐待”的幼儿时常提心吊胆,缺乏安全感,他们自然无法适应冷漠的幼儿园和温馨的家庭之间的巨大反差,因而产生害怕上幼儿园、惧怕教师等心理。安全需要是基于生理需要之上的,是其它高一层次的需要的基础。幼儿的安全感缺失,成长需要便无从谈起。
2.无法满足幼儿对爱与归属的需要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因此具有团体归属感,不仅希望找到自己所属的群体,而且还希望在群体中得到接纳、关注、鼓励与支持。受到“精神虐待”的幼儿从教师对待自己的态度中不会感受到爱,归属感不能满足。由于幼儿的向师性,教师作为幼儿的“重要他人”,也是他们模仿的对象,他们在模仿教师对待自己和别人的态度中学会与他人交往。在幼儿园里经常受到教师疏远、冷落的幼儿,他们不能从教师那里得到关爱、支持和理解,就会逐渐疏远教师,师幼关系因为冷漠而不能得到有效保持,幼儿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精神环境中,可能会使幼儿养成孤僻、不合群的性格,不利于良好个性的形成,影响幼儿与他人的正常交往。
3.损伤幼儿的自尊心自尊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情感和评价,是对自我价值的判断。“一个具有足够自尊的人总是更有信心、更有能力、也更有效率,而最健康的自尊是建立在他人的尊重之上的。”幼儿只有从教师的态度与言行中感受其对自己的关注、认可、支持与鼓励,他们的尊重需要才会得到适当的满足。如果教师对幼儿冷言相对,讽刺挖苦,那么对于幼儿来说这无疑是对信任与自尊的剥夺,无法满足幼儿被尊重的需要,这些消极经验的获得很容易使幼儿产生自卑、软弱等有碍幼儿人格和谐发展的心理特点,不利于良好个性的形成。总之,人的基本需要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当这些较低级的需要没有得到适当满足时,将直接影响人格的健全发展和心理的健康成长。
四、防止“精神虐待”的对策由于“精神虐待”是由教师有意或者无意的言行引起的,因此,要消除这一现象,主要还得从教师自身做起:
1.教师要树立教育公平观及正确的角色意识
教育公平一般是指教育主体(学生、教师、学校)及其行为之间的等利(害)交换的社会关系度量和评价。它要求政府、社会和教育者秉承公正的原则,对教育机会进行合理分配。教师应该树立教育公平观,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努力克服个人主观对儿童的偏见,使每个幼儿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独立和存在,享受到同样的教育。实际上,遭到教师精神虐待的幼儿在教师心目中已经被贴上了标签,教师对他的情感投入、关注力度、爱护程度已大大地降低了,甚至无视其存在。这些幼儿已经无法享受到平等的教育,他们的主体精神已经遭到教师的无情扼杀。教育在受罚幼儿身上无法找到它的本来意义。教师的工作从微观层面上说关系着人的身心发展和未来,从宏观层面上说则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教师应该对自己的角色有正确的认识。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逐渐重视,人们对幼儿教师的职业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教师要热爱、尊重幼儿,更重要的是要求教师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幼儿,在教育过程中既要关注个体差异,又要面向全体幼儿。因此,教师应以博爱为己任,极力排除个人的亲疏、好恶。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使他们都能得到充分地发展。
2.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
儿童观是指人们对儿童的根本看法、态度,或者说,是人们在哲学层面上对儿童的认识。现代儿童观应该包括以下理念:儿童是稚嫩的个体,身心发育还不够完善,需要得到科学、合理的照顾和保护。儿童是独立的个体,不能以统一标准来要求儿童。儿童应有主动活动、自由活动和充分活动的机会和权利。儿童期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不能单纯地将其理解为“成人期”的准备。每个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促进儿童富有个性地发展,更重要的是还要让儿童快乐、幸福地成长。
3.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由于儿童是教育对象,对儿童发展的看法不同,教育儿童的内容、方法以及具体教育任务也不同,所以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必然会对教育观产生重大影响,教育观是受制于儿童观的。热爱儿童、关心儿童。爱是每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最墓本前提和需要。爱心是教师首要的职业道德,教师的爱应该是普遍而广泛的,需要将自己的爱给予每一个儿童。并保证他们受到同等的教育机会,都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生活。平等对待与尊重儿童。教师平等地对待和尊重儿童,既是儿童的权利与成长的需要,也是一种重要的榜样和教育。教师要尊重儿童的差异,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不应该对儿童漠不关心、忽略、轻视。
4.教师要加强职业修养,提高自身的素质
高尔基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这需要有才能和渊博的生活知识。”教师的人格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影响源,任何说教、任何原则、任何高明的技巧都无法代替健全高尚的人格。因此,教师应当加强修养、不断认识自己、不断反思,避免把自己的不良情绪投射到幼儿身上。
不容置疑,幼儿园中客观存在着能力上、心理上的“弱势群体”,如果施以辱骂、指责、讥讽,他们便会由能力上的“弱势群体”蜕化为精神上的“弱势群体”。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不能容忍教师挥舞着精神的皮鞭,在精神上侮辱学生。”
其实,每一个幼儿的心灵深处都有积极向上的心理,希望得到教师赞赏。教师面对幼儿的错误时,一刻也不能忘记每个孩子都有善良的取向和良好的愿望。任何呵斥,任何威胁,任何试图损伤儿童心灵的意图都是不容许的。因此,要尊重幼儿、了解幼儿、善待幼儿、理解幼儿。
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要求每一位教师以全新的面貌面对幼儿,以全新的眼光看待幼儿,以全新的方法教育幼儿。每一个幼儿园的发展、进步,与“弱势群体”的良性发展息息相关。只有“幼儿园弱势群体”得到了充分的良性发展,才能为每一个幼儿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幼儿园弱势群体”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它,用客观的态度来对待它,用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它,才能实现教育的最终目标,真正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全面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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